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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嚴法師專案人事時地標記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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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 標記原則 == * 本專案使用《法鼓全集》XML 檔進行標記。 * 標記位置於圖檔所對應的文字開頭處。 * 若同一圖檔所含的文字段落距離太遠,則標記於 XML 中多處。 * 標記的準則在於該標記對於前、後文的理解有無幫助。依文本內容進行標記,故只有「人、時」或只有「人、地」的情況下仍可標記。 == 圖檔標記 == === 與內文對應之圖檔 === 標記於該 XML 檔對應圖檔的文字之前: <br/> <ref type="'''syms'''" target="'''SYA000001_001'''"/> *syms 為 '''S'''heng '''Y'''en '''M'''anu'''s'''cript 縮寫。 *範例中 SYA000001_001 為圖檔編號 (圖檔命名參考: [[聖嚴法師專案圖檔命名規範]] )。 === 與內文無法對應、但明顯為同一作品之圖檔 === 如大綱、目錄、封面提字等,明顯屬於該書相關資料,標記於該 XML 檔的 <front> 區段中: < text> < front> < div1 type="ms-ref"> < p> < ref type="syms" target="SYA001812_001"/> < ref type="syms" target="SYA002835_001"/> < /p> < /div1> < /front> < body> ... < /body> < /text> 注意事項: * <front> 和 <body> 是平行的層次。 * 使用 < div1>,而非 < div>。 * 所有的 < ref> 外用一個 < p> 包起來。 === 同一圖檔出現於多個不同位置 === 若圖檔內容分屬於不同文字區域,則於每區前標記該圖檔。 === 同一位置出現多個圖檔 === 若同一位置同時有多個圖檔,則標記於同一位置。ref 的 target 屬性裡為多值,以半形空格隔開<br/> 例如:<br/> <ref type="syms" target="SYA001672 SYA001812"/> == 人名標記 == <persName key="A023336">保羅甘迺迪(Paul Kennedy)</persName> == 時間標記 == 我們是 <date when-iso="1988-04-08" key="j24472602447260">四月八日</date> 下午七點 注意事項:<br> *舉例如文本內容為「正值「文化大革命」期間(西元一九六六~一九七六年),好友印海法師寄給我一小塊剪報,」其中「西元一九六六~一九七六年」雖為明確之時間,非古文中不明確之年號等,<font color="red">但若有「事件標記」之需求,仍需做標記。 </font> *季節的部份暫時不做標記,僅標記年份。 == 地名標記 ==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<placeName key="PL000000000000">地名</placeName></syntaxhighlight> *地名建檔應遵守 [[「佛學規範資料庫(Buddhist Authority Database Project)」工作手冊]] === 總則 === 需要紀錄的地名,必須符合下列**所有**條件: <ol> <li>在文獻當中,其前後文來說,該地點、組織名稱是當作「地名用途」。 <li>在文獻當中,提供該地點的座標,是否有助於閱讀,或有助於地圖上的呈現 <li>該名稱必須為大眾所認知的具代表性名稱,該名稱可獨立識別位置、並非於某一地點的附屬建物,或某一組織的內部單位。 </ol> === 詳述 === <ol> <li>在文獻當中,其前後文來說,該地點、組織名稱是當作「地名用途」。<br> 說明:此點必須請文獻人員加以判斷。<br> *例如: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「藉農禪寺而成立了三學研修院」 《歸程》法鼓全集光碟版 (06-01, p. 232, 16)</syntaxhighlight>其中的「三學研修院」在這邊並沒有把組織當地點的用途,因此不需標記為placeName,當然後續也不需討論是否要建立規範資料庫紀錄。<br> *又例如: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「當時先在農禪寺設立了美國佛教會的駐台譯經院,聘我擔任譯經院院長」《法鼓山故事》p. 0196</syntaxhighlight>其中的「駐台譯經院」也沒有把組織當地點的用途,因此不需標記為placeName。 <br></li> <li>在文獻當中,提供該地點的座標,是否有助於閱讀,或有助於地圖上的呈現<br> 說明:此點必須請文獻人員加以判斷。<br> *例如:「東半球、西半球」 是一個地理學名詞,並非特定地名。此外,提供一半地球的座標,於理解上、地圖呈現上,都沒有幫助,因此不需標記為placeName。 <br></li> <li>該名稱必須為大眾所認知的具代表性名稱,並非於某一地點的附屬建物,或某一組織的內部單位。 說明:對於附屬建築物,由於一一標記過於繁雜,因此不予標記。 *例如: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「重建的龍華寺,自亦未能倖免。嗣後由觀竺禪師的弟子們,承師遺志,自清德宗光緒元年至二十一年間(西元一八七五~一八九五年) ,先後再建大雄寶殿、方丈室樓房、金剛殿、三聖殿、彌勒殿、伽藍殿、客堂、齋堂、觀音殿、地藏殿、祖師殿、五百羅漢堂等, 完成了江南有數的大寺院之景觀。」</syntaxhighlight>基本上:龍華寺 應該標記,並紀錄於地名規範資料之中。<br>而「先後再建大雄寶殿、方丈室樓房、金剛殿、三聖殿、彌勒殿、伽藍殿、客堂、齋堂、觀音殿、地藏殿、祖師殿、五百羅漢堂等,」裡面全部是附屬建築,不予標記。<br> *例如:PL000000058821瓔珞關房(朝元寺)、PL000000058471招仙塔(靈光寺) 都屬附屬建築,不予標記。 *例如: 建築群所含之建築不新增規範檔,亦不予以標記,如:「法鼓山的大殿」,地名層次為「法鼓山」,僅標記「法鼓山」。 <br></li> <li>對於或某一組織的內部單位:若僅有該名稱,但無提及大機構名稱,就無法識別時,不予標記。<br> *例如:若提及「法鼓佛教學院的教務處」因「法鼓佛教學院」為大眾所認知的名稱,因此需要紀錄。 *「教務處」為法鼓佛教學院內部組織,若無提及法鼓佛教學院而無法識別教務處時「教務處」不予標記。 <br></li> <li>現今已不存在之古代建築,即使其附屬建築仍存在,除非其附屬建築有名到可當主地名使用,否則在標記時仍僅標記主建築。 <li>「英國駐紐約領事館」標記為一筆地名,不應抽出其中的英國、紐約進行標記。 <li>多筆地名的標記,例如同一事件中描述地點之間的移動,因<linkgroup>限制只能記錄一筆地名,故此類事件的<span>分為兩筆記錄。例如: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<anchor xml:id="a15.02"/><date from-iso="1949-05-01" to-iso="1949-05-31" key="j24330382433068"> 一九<lb n="001503"/>四九年五月</date>,隨軍撤離<placeName key="PL000000057795">大陸</placeName> <anchor xml:id="a15.03.1"/>而到<placeName key="PL000000048155">臺灣</placeName><anchor xml:id="a15.03.2"/></syntaxhighlight> <span>記錄為大陸一筆、台灣一筆: (1).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<span from="#a15.02" to="#a15.03.1"> <link target="A023335 PL000000057795 j24330382433068"/></span></syntaxhighlight> (2).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<span from="#a15.02" to="#a15.03.2"> <link target="A023335 PL000000048155 j24330382433068"/></span></syntaxhighlight> <li>重覆出現的地名,在一個大段落中只需要標記一次。 == 事件標記 == 需標記於兩處:事件對應內文、事件連結。 === 事件對應內文 === 於事件對應內文處標記:<br/> <anchor xml:id="a20.02"/> * 其中 a20.02 表示行號為 2002 (XML中 <lb n="002002"/> 該行) * 如果同一行有多個 anchor 就多加個序號,例如: <anchor xml:id="a20.14.<font color="red">'''1'''</font>"/>, <anchor xml:id="a20.14.<font color="red">'''2'''</font>"/> === 事件連結 === 標記於XML檔中的< back>區段中: <br/> < back> < div type="link"> < span from="#a20.02" to="#a20.05"> < link target="A023335 PL000000048152"/> < /span> < span from="#a20.05" to="#a20.06"> < link target="A023335 A023336 A023337 PL000000056125"/> < /span> < /div> < /back> * < span> 中的 from, to 為 < anchor> 的id。 * < link> target 的值為相關的人名、地名id。 === 事件標記準則 === * 事件(event)必須是動作,而非形容詞。例如: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(1).《聖嚴法師學思歷程》:「當我決定了留學日本的考慮之後, 正在日本留學中的朋友,以及已從留學歸來的朋友,都很熱心地提供了我不少的建議。」 法鼓全集2005網路版 (第3輯第8冊, 頁106, 行3~4) >>> 前文「正在日本留學中」為形容詞,非事件、非地名。</syntaxhighlight>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(2).《評介.勵行》:「一九七二年春夏之間,他老與悟一、妙華等諸師, 訪問美國,遍經東京、京都等各地,我與同在日本留學的淨海法師,也陪遊日本各地寺院名勝」 法鼓全集2005網路版 (第3輯第6冊, 頁102, 行4~6) >>> 前文描述陪遊的過程,為事件。</syntaxhighlight> * 打電話、通信的事件地點應以動作區分,例如: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《留日見聞》:「那是在一九六五年,我正在高雄的深山中,第一度掩關自修, 忽而接到東初老人的快函,要我提前出關」 法鼓全集2005網路版 (第3輯第4冊, 頁18, 行6~7) >>> 前文動作為「接到東初老人的快函」,因此地點為高雄,而非東初老人發信地點。</syntaxhighlight> * 如果標記的事件跨越文本行數太長,可考慮拆開為多個事件。 * 文本僅有代稱而未提及精準的人時地(例如「我們一行人」),倘若以前後文判斷出所指為何,得自行於內文標記以及在最後的link target標記裡加上人時地Authority id。若無此類文字則不宜加上。例如: <syntaxhighlight lang="XML"> <anchor xml:id="a108.03"/>連日來的活動行程,排得都很緊密,隨行的三位居士,想要輕鬆一下,由我的姪女及姪兒分批陪同 ,去逛<placeName key="PL000000058370">上海</placeName>的大街......<anchor xml:id="a108.04"/></syntaxhighlight> <ul> <li>據前文得知「隨行的三位居士」指A023336、A023337、A023338三人,因此得加上標記,標作<br><ref type="person" target="A023336 A023337 A023338">隨行的三位居士</ref>。</li> <li>此段事件標記寫成(依前文得知此事件時間,因此link target標有內文未提及的時間代碼):<br><span from="#a108.03" to="#a108.04"> <link target="A023336 A023337 A023338 PL000000058370 j24472742447274"/></span></li> == 標記檢查原則 == === 圖檔標記檢查 === ==== 是否有漏標 ==== 核對圖檔標記清單所列圖檔:<br/> (1) 是否均已標記。<br/> (2) 若為漏標者,請補上標記。<br/> (3) 若為無法標記者,請於備註欄填寫原因 (請勿空白)。 ==== 圖檔標記位置 ==== (1) 判斷圖檔標記位置是否合宜並修改,若有討論空間請與工作人員討論,取得共識。<br/> (2) 標記檔 (XML) 進行任何變動均記錄於 google 文件。<br/> <br/> 範例:<br/> {| border="1" cellpadding="2" cellspacing="0" |- !xml編號 !圖檔編號 !原標記位置 !更改後位置 !修改原因 !修改人 !修改日期 !備註 !複檢人 !確認日期 |- |01-01.xml |SYA000297_001 |一九七五年春 |自序 |相對應圖檔文字初始文字 |黃仁順 |2013/6/4 | |鄭安邦 |2013/6/5 |- |01-01.xml |SYA000318_002 | | |圖檔所引內容未在打字檔中被申述,所以做不標記處理。 |黃仁順 |2013/6/4 | |鄭安邦 |2013/6/5 |} 註:「原標記位置」、「更改後位置」請說明在<front>中或於何文字之前,若為後者請至少打五個字。 ==== 件數核對 ==== 該XML檔檢查完成後,記錄所含圖檔數(非標記數),例如:<br/> {| border="1" cellpadding="10" cellspacing="0" |- !作品名稱 !系統圖檔數 !核對圖檔數 !備註 |- |01-01《明末佛教研究》 |318 |318 | |- |01-03《戒律學綱要》 |17 |16 |1個無法標記。 |} === 人事時地標記檢查 === === 錯字處理流程 === 標記人員<b><font color="red">僅負責標記,原則上不對《法鼓全集》XML檔文字做更動</font></b>,當發現疑似錯字時,請依下列流程處理: 一、確認該字為錯字,找出相關佐證資料。 二、核對《法鼓全集》紙本內容: * 狀況一、紙本沒有錯,而 XML 檔有錯:直接修改錯字,並發信通知《法鼓全集》電子版負責人(邦信師兄)。 * 狀況二、紙本有錯:XML 檔不做處理,發信通知《法鼓全集》紙本編輯負責人(張晴師姐),副本予專案相關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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